公告编号2015代理[84]
招标项目名称来宾市华侨区市民广场景观工程
招标单位来宾市华侨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概 况项目位于来华中心区富华路与荣和路交叉口,市民广场以铺装为主,运用不同的铺装材料材质;创业大厦周边绿化。规划占地面积29亩,投资规模约760万。
招 标 方 式公开 招 标 类 型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15-12-21 随机抽取时间2015-12-24 15:30
随机抽取地址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代理资格条件
代理机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其他:
招标人选择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1、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桂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5、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7、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备选)
委托代理事项
1.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
2.拟订招标方案,编制使用委托人格式招标文件;
3.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4.在来宾市交易中心受理投标人报名、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等事宜。
5.发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6.审查投标人资格(资格后审除外);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包括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8.协助甲方组织评标委员会;
9.组织开标、评标;
10.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11.代编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12.代办交易备案手续。
项目招标各项工作要求由于项目要求时间紧,招标代理单位能确保在最短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招标代理费用情况代理费支付人:由约定中标人支付(招标人、约定中标人);代理费: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件计取,计价基数按中标价为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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