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其中第三条说明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比重不得低于价格分值3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1投标价格的意思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项方针预算假使有的话动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的投标报价2比如当地投标要求,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7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20%,不得高于40%。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工程报价各地方规定不同,一般大于等于50分如果价格权重低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是违法的,高于不违法,直至一百分价格分的比重过大,也没有问题,但在合理范围之内招标文件一般都会对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所占分值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商务占30分,技术占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货物招标项目价格分权重应为30%~60%,服务招标项目价格分权重应为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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